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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单位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的原则意见

作者: 时间:2023-11-08 点击数:

为扎实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作用,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党〔2023〕132号)文件精神,对各教学单位自评自建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教学单位自评自建工作目标

(一)全面贯彻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在深入了解审核评估新变化,深刻理解审核评估新理念的基础上,围绕评估范围,聚焦审核重点,按照“怎么说的(理念、思路等)、怎么做的(制度、举措等)、做得怎么样(取得的效果)、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的效果如何”的思路,逐项对标分析,扎实开展自查自评自建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依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对审核重点涉及事项逐一进行自查、自评、自纠、自建,特别是定量指标的排查、对比和提升。秉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先进理念,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基本思路,在总结育人特色和亮点、充分挖掘例证的同时,认真查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剖析原因,开展整改建设工作,总结整改建设成效。

(三)在自评自建基础上,形成本单位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和汇报材料。

(四)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整理教学档案和支撑材料。

二、教学单位自评自建主要工作

评估范围中的审核重点是对应二级指标的引导性问题(内涵详解及指标释义见附件,审核重点不是关于二级指标内涵的全部,可根据单位实际以有利于对评估指标达标情况做出准确判断为原则进行添加),起提示作用,每一个审核重点都是一项或一个方面的人才培养工作或其相关工作,从教学单位层面开展的工作就是教学单位自评自建的范围。在自评自建阶段,各教学单位主要工作有:

(一)对照审核评估范围,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学习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全员参与,全员投入。制定本单位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落实评建工作措施,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根据学校当前的综合改革要求,厘清学院学科、专业课程、人才梯队、学生成才等工作思路,并做好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成长发展等工作规划。

(三)根据学校办学和发展目标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服务面向定位,对标立德树人和服务地方发展要求,参照国家专业标准,结合学校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的评估类型,结合本单位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教学资源实际,加强专业建设,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毕业要求。

(四)检查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情况。

(五)整理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治教、依法办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狠抓课程思政建设,突出“以本为本”和“四个回归”,严格落实“三个不合格”和“八个首先”有关要求,确保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坚持“三全育人”和“五育”并举,倾心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六)通过学生问卷调查、新老学生代表座谈和毕业生代表交流等形式,征求学生对学校的师德师风、教学过程、实践教学、教学条件和保障、学生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学生对学校及本单位的教学管理、资源条件、学生服务等方面的整体满意度情况。

(七)健全并落实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持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检查、评价、反馈和改进机制,形成教学质量监控闭环系统,确保能明显反映质量监控效果,并规范相关记录材料。

(八)围绕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管理、行政服务、后勤保障等决定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推行教学质量“全面监控、全程监控、全员监控”,形成“人人关注教学质量,人人重视教学质量”的良好氛围,培育“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

(九)开展听课看课、教学观摩、教师岗位练兵等活动,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十)加强课程建设,坚持以课程建设高质量推动人才培养高质量。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建立课程内容与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修订完善并全面落实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实践教学大纲,明确课程建设、课程考核等的基本要求。

(十一)加强制度建设,完成本单位教学管理文件的修订和汇编工作。

(十二)强化教学档案建设和管理,完成教学档案归档和规范工作。

(十三)对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课程考核归档材料进行自查,认真核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对存在的问题即行整改;对标开展2023-2024学年课程考核工作,确保课程考核按要求高质量完成,考核材料及时规范存档。

(十四)对2022届、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进行自查,认真核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对存在的问题即行整改;对标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及时规范存档。

(十五)规范实验教学材料归档,梳理统计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实验室开放情况,包括实验室开放、使用、维护等情况,对标做好2023-2024学年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十六)规范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抓好实验实践教学工作。梳理统计本单位同科研院所、企业共建科研实践、实习实训基地,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等情况。

(十七)梳理统计本单位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习成效、参与科研项目、获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奖励、发表学术论文、专利(著作权)授权、创作和表演的代表性作品等情况。

(十八)坚持科研辅助教学,梳理统计本单位学科资源、科研成果等转化为教学资源情况。

(十九)自查本单位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与行业企业共建、共同讲授的课程数量情况,对标做好2023-2024学年相应工作。

(二十)自查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本单位及各教研室或教学团队开展教师教学交流与研讨活动和相关记录情况,规范开展2023-2024学年的教学研究活动。

(二十一)梳理统计近3学年面向国家、行业领域需求的高水平教材使用情况。

(二十二)对本单位本科育人特色和亮点工作进行凝练,形成展现教学成效的优秀例证。

(二十三)在学院评估或专业评估基础上形成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二十四)规范整理本单位自评报告支撑材料,配合学校补充、完善支撑数据和相关材料。

(二十五)高质量做好2023-2024学年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教学质量保障等人才培养工作。

(二十六)做好接受评估专家走访考察、线上线下访谈、材料调阅等准备工作。

三、教学单位自评自建工作要求

(一)自评自建是审核评估的最基本阶段,是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最关键一环,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自查、自评、自纠、自建,对照评估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和改进,真抓实干,真正“做”出自评报告。

(二)各教学单位开展自评自建,应严格执行学校人才培养各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和制度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找准问题,剖析具体原因,制订对应措施,进行有效整改。

(三)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好审核评估、综合改革与常规工作,把评建工作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契合到学校综合改革里;要处理好审核评估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不搞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要处理好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加强质量保障体系闭环建设,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高校质量文化;要处理好自评与整改的关系,保证评建改工作长链条开展、常态化推进。

(四)各教学单位应当牢牢把握自评自建阶段“重在自查问题,重在自建改进”的原则,对于在全面梳理人才培养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如实地逐一进行详细记录,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评建工作办公室,由评建工作办公室上报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初审/王晔 复审/李芳 终审/刘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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